公告:
省级人民政府履职评价满意度调查公告
为了解河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根据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〔2021〕2号)等文件精神,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,面向社会公众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。请您本着自愿原则,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(如下)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。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责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填答;选择“举报平台”进入举报系统留言,提供举报线索。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)和了解的真实情况,选择相应问卷独立作答提交。谢谢您的大力支持!